栏目: 学习型政府建设   作者:佚名   热度:

  4 构建学习型政府以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对策

  4.1 改变传统模式,建立执行基础

  首先要改变公务员的思维模式。公务员在加强终身学习意识的同时,也应树立“公务员就是服务员”这一服务理念。公务员要学会先做人,后做官,做官是为了做事,做事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其次要改变政府的组织结构模式。传统的行政组织是由纵向层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结合构成的二维模式,整个系统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结构。这种结构虽然稳定但缺乏灵活性,应向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发展。可以从精简层级、完善咨询制度和推行电子政务方面入手,实现政府和民众的互动。最后改变传统的政府监督机制。政府向人民许诺幸福,许诺的实现就需要有人来监督。仅靠人大代表去监督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让所有公民都参加进来。处于同一体制下的监督是左手监督右手,效果很不明显。只有民主监督才能使政府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民主监督就是要让人民说话,说真话。同时政府要学会听话,但不听恭维话。这样的政府才能得到人民的真心信赖和支持。

  4.2 扮演正确角色,明确执行主体

  每一个组织和个人在社会上都要扮演一定的角色,来完成特定的任务。在国家社会生活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政府是民众的代言人而不是代理人。美国的丹?韦伯斯特指出人民的政府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政府要站在人民的角度替人民说话,而不应把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割裂开来。代理往往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而代言则处处要维护自我形象来追求价值。其次,政府应该是执法者而不是立法者。过去,有些官员常常把权力和法律混淆,在出现问题后公然叫嚣我就是法,这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法律的独立性。法国的卢梭指出,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属于人民。美国的斯?克利夫兰也认为“政府官员是公仆,他们执行着人民制定的法律”。只有将立法和执法彻底分开,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再次,政府是民众的前导者而不是领导者。政府是人民选举出来带领他们走向光明和胜利的。政府不是高高在上的领导者,领着人民绕圈子而踌躇不前。政府应该是高瞻远瞩的前导者,推动历史发展的车轮引领人民向前进。这就要求政府要交出满意的答卷,要出成绩。又次,政府应该是民众的监护人而不是监管人。旧式的政府将民众视为强权的统治对象,对民众的一举一动进行监视管理,从民众身上攫取利益,这是一种落后的思想。政府应施以仁政,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着,政府应成为分享者而不是分配者。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资源都是由政府来分配,民众只能被动接受。而在自由经济时代,社会提倡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分享精神。政府作为国家中最大的资源拥有者,不但要和民众分享资源,同时也应和民众分享信息,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稳固的社会关系。最后,政府应成为受教者而不是说教者。有权势的人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传统的政府总是喜欢命令人民你要做什么,你该怎么做,出了问题就对人民横加指责。政府应该学会虚心接受民众的批评,改正自己的缺点,时刻记住我该怎么做,我要做什么,才能不断进步。

  4.3 采取有效方法,畅通执行渠道

  政府应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才能消除突发事件对政府的负面影响。一个方面,政府要打散利益集团,让利益自由流动。利益集团是使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向政府施加影响,以便在公共决策中体现自己利益主张的松散或严密的组织。利益集团现象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造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和未得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国社会逐渐形成多元利益主体,政府应该觉察到部分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意图,防止政府决策被其“绑架”,以免利益关系失衡,造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政府应坚持对外国家利益至上,对内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让利益在不同团体和个人中自由流动。另一个方面,政府应该打破常规,建立起学习、模仿、创新与实践的新型工作体系。打破常规就是要用新思维、新眼光从新角度去看问题,用新方法去解决问题。第一阶段是学习,建立学习型政府不仅是政府自我完善的方式,也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内在需求。第二阶段是模仿,师夷长技以自强,在学习的过程中懂得模仿,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应用拿来主义,对政府的体制建设有一定帮助。第三阶段是创新,要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否则模仿就会失去意义。日本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府引导企业引进美国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第四阶段是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府应从实践中获取经验,并将经验整理后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又将其投入到另一轮的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政府才能提升政府执行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4.4 执行法定职能,完成执行任务

  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构建学习型政府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而转变政府职能要建立在对政府职能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个政府至少应具备以下六大职能。一是基础职能,包括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而由于存在搭便车效应,公共设施必须要由政府来提供。二是发展职能,包括资源再造和资源调配。政府的工作核心就是发展经济,就是组织人力物力进行资源再造的过程。资源调配主要体现在社会福利方面,合理的分配制度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三是保卫职能,包括国家安全和人身安全。政府对外有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对内则必须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私产不受侵犯。四是稳定职能,包括维持秩序和维持和谐。政府通过建立警察制度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而社会的和谐则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采取调节和折中等各是种方式来处理。五是组织职能,包括组织应急和组织贸易。在恶劣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事故面前,政府应负起组织救灾和处理应急事件的责任,而组织贸易是政府作为国内贸易代理与国外贸易组织讨价还价的过程。六是宣传职能,包括弘扬文化和弘扬国威。对内政府有义务将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延续并发扬光大,对外则需通过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政通人和,百废俱兴是历代政府的奋斗目标。新时期政府应当顺应时代潮流、重塑政府形象,才能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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